10月2日“安徽公安交警在線”發(fā)布重要通知安徽省全面取消皮卡車通行限制 自2022年10月1日起,全省16個設區(qū)市,59個縣(市)已全部取消對皮卡車(多用途貨車)的通行限制,皮卡車享受小型載客汽車同等的通行權,在城區(qū)內通行無需辦理貨車通行證(碼)。 全面解除皮卡車通行限制可以助力區(qū)域內短途物流運輸行業(yè)發(fā)展,同時也將使得小微企業(yè)、個體戶的生產運輸更靈活。對于希望以皮卡為生活座駕的家庭用戶、越野愛好者、旅游愛好者等,也能夠拓寬用車方式、提升用車體驗。 需要注意的是,皮卡車是一種使用方便的輕型客貨兩用車,采用轎車車頭和駕駛室,同時又帶有敞開式貨車車廂的車型。但敞開式貨車車廂并不具備載客條件,安全性能也相對較差。如與其他車輛發(fā)生碰撞,或發(fā)生側翻等事故,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。
對此,安徽交警提醒:駕駛皮卡車時,應切記后車廂不能用來載人,載物時也要固定牢靠,做到安全出行、規(guī)范出行。 皮卡車是一種客貨兩用汽車,在我國現(xiàn)行汽車標準體系中按多用途貨車生產管理,具有以下主要技術特征: 一是設計和結構上主要用于運送貨物,載客人數(shù)不大于5人(含駕駛員); 二是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(一半以上的發(fā)動機長度位于車輛前風窗玻璃最前點以前,或轉向盤的中心位于車輛總長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); 三是具有敞開式貨車車廂; 四是最大設計總質量不大于3500千克。 來源:安徽公安交警在線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