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了!
霍邱縣首例
非法經營煙花爆竹
獲刑!
近日,霍邱縣公安局通過精準研判、深挖線索,成功偵破一起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。2025年2月18日,被告人司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三萬元。此案系我縣首次以刑事手段懲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,彰顯了公安機關對危爆領域違法犯罪的“零容忍”態(tài)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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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3-24 08:39 上傳
2023年9月,霍邱縣公安局治安部門在工作中發(fā)現一起違規(guī)銷售煙花爆竹線索。民警敏銳察覺違法嫌疑,循線追蹤,查明臨水鎮(zhèn)居民司某存在無證銷售煙花爆竹行為,并私設儲存?zhèn)}庫。2023年10月10日,治安部門聯(lián)合轄區(qū)派出所對該窩點開展突擊檢查,在一民房內查獲非法煙花爆竹4283件,經價格鑒定涉案金額達30余萬元。鑒于查獲物品數量龐大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,縣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深入偵查,最終鎖定司某非法經營的犯罪事實,并依法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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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3-24 08:39 上傳
煙花爆竹屬國家特許經營物品,司某未取得《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》私自銷售,擾亂市場秩序,情節(jié)嚴重,其行為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條,構成非法經營罪,最終受到法律嚴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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